傅政华敛财1.17亿受审!孙力军政治团伙6“虎”均已受审

导读7月28日,落马近11个月的“大老虎”傅政华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罪,敛财1.17亿余元;对其弟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

7月28日,落马近11个月的“大老虎”傅政华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罪,敛财1.17亿余元;对其弟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致其长期未被追诉,被控徇私枉法罪。傅政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今年67岁的傅政华,在公安系统任职48年,曾任公安部副部长5年,2018年3月出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5月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10月2日被官宣落马。

今年3月,傅政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双开通报称, 傅政华“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目前孙力军政治团伙涉及的其他5个“政法虎”孙力军、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均已受审待判,团伙头目孙力军本月初受审,他被控受贿数额最高,达6.46亿元。

就在昨天,《学习时报》刊发署名文章《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法战线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文中阐述了政治建设最急迫的问题是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切实优化政法机关政治生态。

傅政华。资料图

傅政华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贿16年敛财1.17亿,落马前仍在受贿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两项罪名,一是受贿罪。

据指控,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履历显示,傅政华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0年12月,15岁的傅政华开始参加工作 ,在公安领域一干就是48年。从北京市公安局普通侦查员做起,一步步做到了后来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2005年,在傅政华从警的第35年,他从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调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履新后在这个副厅级岗位上开始受贿。

之后的16年,他在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岗位敛财。2020年5月,傅政华离开政法系统,出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他仍然敛财不止,受贿直至2021年。

包庇涉嫌严重犯罪的弟弟,被控徇私枉法罪

据指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孙力军政治团伙涉及6“政法虎”均已受审

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傅政华双开通报称,傅政华“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特权思想极为严重、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傅政华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且是唯一的正部级官员。

察时局注意到,今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反腐专题片《零容忍》详细揭露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副部长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贪腐案查处内幕: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攀附孙力军,四人在孙力军的运作下,被提拔到省部级的高位。最终,随着孙力军的被查,其“小圈子”成员集体落马。

而今,随着傅政华的受审,孙力军政治团伙已涉及的6“政法虎”均已受审,且6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目前均在等待法院的一审判决:

2021年9月10日,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邓恢林被控受贿4267万余元。

2021年9月16日,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龚道安被控受贿7343万余元。

2022年1月6日,山西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指控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共计1333万余元。

2022年6月17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王立科被控受贿4.4亿余元。

今年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他被指控19年间任上受贿6.46亿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还非法炒股。

值得注意的是,6“虎”均在庭上承认了指控的罪行,有3人敛财过亿。其中孙力军敛财最多,高达6.46亿余元;王立科其次,敛财达4.4亿余元;傅政华敛财1.17亿余元,且这三人均在吉林长春中院受审。

查办孙案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孙东升曾表示,孙力军案件是一个典型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特别是这些人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影响非常恶劣,这是十九大以来我们查处的最严重的案件之一,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

孙力军政治团伙6“政法虎”相继落马后,今年1月24日,公安部召开了“公安机关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题会议”。会议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对公安事业负责的高度,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彻底清除涉及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隐患后患。

会议还提到,公安部党委已成立“公安部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安部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公安部首次为肃清流毒在公安部以及各级公安机关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除了公安部,政法系统其他部门也都在开展肃流毒行动。

6月29日,司法部召开部党组会议。会上强调,要坚决肃清孙力军、傅政华流毒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会上强调,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等流毒影响,深刻汲取沈德咏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就在傅政华受审一天前,7月27日,《学习时报》头版发表了文章《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法战线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文中阐述了政治建设最急迫的问题是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切实优化政法机关政治生态。

7月27日《学习时报》。

文中提到:

认清“清毒”紧要性。孙力军政治团伙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七个有之”的典型,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极度腐化堕落的典型,是大搞特权、恣意妄为、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是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当务之急。我们要从政治上深化认识,务必将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作为一项紧迫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正视“清毒”复杂性。开展肃清流毒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清毒”任务还艰巨复杂。孙力军政治团伙是严重危害党肌体健康的毒瘤,流毒影响到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法干警。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正视“毒症”之重、“毒灶”之广,坚决避免出现肃清流毒影响“翻篇过关”“事不关己”“冷热不均”等消极现象。

坚持“清毒”彻底性。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决不能“脚踩西瓜皮”,决不能“雨过地皮湿”,务必抓紧抓实抓到位。思想警示要到位,以案明纪释法,营造反思、警示、警醒的氛围。线索核查要到位,对中央通报中提及的问题、有关单位回溯揭批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必须深挖彻查。“人、事、案”排查处理要到位,全面排查与孙力军政治团伙密切接触交往的重点人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学习时报)

文: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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