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警虎”同日获刑,都曾在孙力军帮助下屡获提拔

导读出庭受审一年后,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两名成员在同一天迎来宣判。9月21日,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公开宣判,邓恢林被...

出庭受审一年后,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两名成员在同一天迎来宣判。

9月21日,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公开宣判,邓恢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则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人分别在保定和唐山受审。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邓恢林与龚道安的敛财行为均持续了21年。邓恢林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都在受贿,当他还是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的一名副处长时,就已开始受贿。龚道安的受贿行为则是从1999年下半年延续至2020年7月,在落马前一个月仍在敛财。

而在他们二人一系列职务变动的背后,都有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的作用。

邓恢林1965年3月出生,是湖北武汉人,早年一直在湖北省工作,曾任职于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湖北省乡镇企业局、湖北省经济委员会等单位。2009年,邓恢林出任宜昌市副市长,次年升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进入公安系统。

邓恢林

在宜昌市公安局担任局长4年后,2014年10月,邓恢林升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8个月后,他就被上调中央政法委,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之后又兼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邓恢林“空降”重庆,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次年1月出任重庆市副市长。

与邓恢林一样,龚道安早年也曾长期在湖北工作。他1964年11月出生,是湖南澧县人,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

龚道安

中纪委曾披露,2010年,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时任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局长的龚道安进入孙力军的视野,他感到龚道安业务能力出众,于是主动拉拢示好,通过积极推荐运作,使得龚道安被提任为公安部技侦局副局长,之后又陆续提任技侦局局长、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

孙力军用受贿款收买龚道安,并为龚道安解决孩子住房、安排亲属工作等各方面问题,使龚道安对其言听计从,时任宜昌市公安局局长的邓恢林便在龚道安的推荐下,也进入了孙力军的“小圈子”。在孙力军帮助下,邓恢林先后提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重庆市副市长。

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落马,2个月后,龚道安落马。“双开”通报中,邓恢林和龚道安都被指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搞权钱交易等。

在邓恢林落马前,他的连续两名前任重庆公安局长也都已落马。2017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时任局长何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2012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因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获刑15年。此外,2014年11月,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被查,他也曾于2001年至2006年期间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最终法院查明,邓恢林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龚道安则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

目前,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人均已出庭受审,法院尚未宣判,另一名团伙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上月已被“双开”,最高检本月已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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